
我國古代的武舉制度確立于何時?
先秦的“士”最早為武士,武士是最低的一級貴族,身份為世襲。戰(zhàn)國開始,“士”開始轉(zhuǎn)變?yōu)槲氖?,社會其他階層人士,亦能因為自己的才能被統(tǒng)治者賞識而入仕。兩漢有所謂“察舉”、“聘召”及“舉賢良方正”等揀選人材的方法。魏、晉、南北朝則以“九品官人法”取士。隋、唐以前很長一段時間,武勇之材皆應時需召拔而無定規(guī)。
一般都認為武舉制始于唐朝。事實上,非正式的武舉制,從隋朝便開始了。隋煬帝大業(yè)三年(公元608年)四月曾下詔曰:“孝悌有聞,人倫之本;德行敦厚,立身之基?;蚬?jié)義可稱,或操履清潔,所以激貪勵俗,有益風化。強毅正直,執(zhí)憲不撓,學業(yè)優(yōu)敏,文才美秀,并為廊廟之用,實乃瑚璉之資。才堪將略,則拔之以御侮;膂力驍壯,則任之以爪牙。爰及一藝可取,亦宜采錄;眾善畢舉,與時無棄。以此求治。庶幾非遠。文武有職事以上,宜依令十科舉人?!憋@然,這十科中,想必有關于武舉的一科甚至數(shù)科。只是隋朝科舉選士,或按二科,或按四科,或按十科,科目都是臨時規(guī)定,并沒有像后來那樣形成為定制。唐貞觀十二年(公元638年),“始置左右屯營于玄武門,領以諸衛(wèi)將軍,號‘飛騎’。其法:取戶二等以上,長六尺闊壯者,試弓馬四次上,翹關舉五、負米五斛行三十步者。復擇馬射為百騎?!憋@然,在武則天正式開武舉之前,已有了某些課試揀拔武勇人才的做法。
武舉制度正式建立是在武則天時?!锻ǖ洹みx舉三·歷代制下》云:“(武則天)長安二年(公元702年),教人習武藝,其后每歲如明經(jīng)進士之法,行鄉(xiāng)飲酒禮,送于兵部。”《通典》注云:“(唐玄宗)開元十九年(公元731年),詔武貢人與明經(jīng)進士同行鄉(xiāng)飲酒禮”;“天寶六載(公元747年)正月制:文武之道,既惟并用;宗敬之儀,不可獨闕。其鄉(xiāng)貢武舉人上省,先令謁太公廟。每拜大將及行師冠捷,亦宜告廟”。武舉之制,從此確立下來。